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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山东省第一批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科学确定供种数量和价格
  省里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2.5公斤/亩,最高终端限价为10元/公斤。各项目县(市、区)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了亩标准播量,并已及时上报省农业厅。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单位
  3月26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就各项目县(市、区)所需玉米良种及相关服务,进行了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具体如下:
  (一)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单位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16号)要求,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项目区补贴良种及相关服务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及时拟定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在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二)严格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供种企业准入条件,谈判企业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设施完备,技术力量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提供品种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种子数量充足;种子质量达到国标良种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引入淘汰机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投标企业必须在以往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的过程中无重大违反供种合同的行为。
  (三)规范谈判程序
  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竞标企业资质、有效种源、种子数量、种子质量、机械包衣、种衣剂选择使用、经营信誉、配套服务、最终报价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成交企业。邀请监察、公证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对开标、谈判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到信誉最高、服务最好的供种企业及质量最优、价格最合理的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供种企业一旦确定,严禁转包、转让。
  (四)统一签定供种合同
  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各项目县农业局、财政局与成交供种企业签订《2008年山东省第一批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政府采购合同》,载明供种企业、供应品种、供种数量、供种面积、标准播量、加工要求、种衣剂使用、种子质量、供种价格、供种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通过签订采购合同,从法律上规定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及供种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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