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事局关于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宁人字[2005]138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人力资源部:
为加速培养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南京市人事局委托南京师范大学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专科以上学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经理、主管等,以及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学制与学习形式
学制两年,为业余学习,每月集中授课,教学方式面授、研讨、案例分析、讲座相结合。
修完全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南京师范大学颁发的“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者,可按《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暂行办法》申请硕士学位。
三、课程特色
1、南师大及著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任教,聘请北京、上海、台湾等地资深培训师开展实战训练,聘请外资企业资深HR总监结合相关课题进行案例分析。
2、根据企业或学员需要开设专家讲座和培训课程,以充实学习内容。同时建立人力资源网络,提供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
四、学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