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委托南京师范大学举办公共事业管理大专起点本科班的通知
(二○○五年九月六日 宁人字[2005]145号)
区县人事局,市级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处:
根据我市“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目标,为适应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新定位要求,帮助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市人事局委托南京师范大学举办“公共事业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专升本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班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必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均可免试入学。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
凡修完专业计划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3门课程,参加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南京师范大学自主命题)成绩合格者,由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全国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四、学习形式与考试办法
1、学制2年,面授以业余时间为主,教学地点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2、没有英语基础的,可另考3门选修课补足学分,但不授予学位。
3、南京市自考办受省自考办委托组织考试,南京师范大学参与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对专业课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五、学位授予要求
学位要求课程:英语(二)、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学、社区治理、国家公务员制度
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其英语和其它学位要求课程平均成绩达到规定者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六、主要课程:
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
专业课:市政学、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政府经济学、当代中国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学、社区治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网上政府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