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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委老干部局、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调整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委老干部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宁委老干[2006]4号)


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心,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对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发给800元的生活补贴现调整为每人每年2000年。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给,或者年终一次性发给。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改制企业可以从企业离休干部提留经费中支出,企业解决有困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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