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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宁人字[2004]13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的要求,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4年南京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字[2003]17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4年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培训,强化毕业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择业观,促使其将个人愿望、社会需求和国家需要有机结合,缩短学校与工作岗位的差距,实现从“学子”到“社会人”的转变。
  二、培训对象
  在我市就业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
  三、培训内容
  就业培训由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组成,总学时数不少于42学时。其中公共课培训面授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四部分:
  公共课培训共24个学时,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常识 重点学习我国法律体系、行政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内容。通过培训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以及在工作中处理法律问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二方面是职业生涯设计 通过对近年热点职业的分析,帮助毕业生了解影响职业生涯的各种原因,解决工作中“干什么”、“怎样干”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帮助毕业生在工作的各个阶段,分析和调整自己的目标。
  第三方面是管理技能基础 主要是现代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应用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优雅的谈吐、适宜的礼仪是个人素质体现的关键,通过教学帮助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心理调节,提高心理素质,坦然面对竞争压力,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第四方面是创新人才培养 21世纪需要的是具有高度创新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通过对创新思维理论的学习,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创新意识和素质的培养,激发创新潜能,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
  毕业生就业培训采用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毕业生就业培训知识读本》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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