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委发〔2008〕18号)
近三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江苏”、“法治徐州”的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普法教育”三大重点,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法治徐州合格镇(街道)”、“法治徐州示范单位”等活动为载体,以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为抓手,高规格抓部署,高要求抓突破,高质量抓实事,高格调抓宣传,依法执政理念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法治徐州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鼓楼区等2个“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对丰县宋楼镇等38个“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先进表率作用,引领法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向被表彰的单位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苏、法治徐州建设,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徐州”作出应有贡献。
附: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
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2个)
鼓楼区 新沂市
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38个)
一、镇(街道)(24个)
丰县:宋楼镇、王沟镇
沛县:沛城镇、鹿楼镇
铜山县:大彭镇、铜山镇
睢宁县:李集镇、高作镇
郑州市:官湖镇、宿羊山镇
新沂市:草桥镇、马陵山镇
鼓楼区:琵琶街道办事处、环城街道办事处
云龙区:黄山街道办事处、彭城街道办事处、子房街道办事处
泉山区:和平街道办事处、王陵街道办事处、七里沟街道办事处
九里区:桃园街道办事处、利国街道办事处
贾汪区:紫庄镇、老矿街道办事处
二、市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