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江西省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2007-2010)》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江西省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2007-2010)》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07]825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指示精神,为鼓励和指导全民创业,为创业者在项目选择、申办和投资建设方面提供帮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崛起新跨越,特编制《江西省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2007-2010年)》。
  一、本目录所指项目为创业者投资新建项目。
  二、本目录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的不同,分为A、B、C、D四大类。
  --A类为普通类项目。投资较少,技术要求不高。
  --B类为一般技能型项目。投资额不大,需要一定的技能技巧。
  --C类为资本要求高的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产业进步。
  --D类为技术要求高的项目。投入资金较大,技术含量较高,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
  三、根据国家、本省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法规文件,项目投资者建新企业需办理的程序如下:
  --A类。需经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核准、审批后可投入生产和进行企业经营活动;
  --B类。需经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核准、审批,县发改委备案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进行企业经营活动(县级核准备案,按发改委投资管理办法核准备案);
  --C类。需经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核准、审批,市发改委备案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进行企业经营活动(市级核准备案,按发改委投资管理办法核准备案);
  --D类。需经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核准、审批,市发改委备案或核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进行企业经营活动(市级备案核准,按发改委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特定行业的生产准入、生产、经营、管理等问题,发改委和环保、安全、土地、城市规划等管理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许可手续。
  五、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