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黄埔花园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宁价房物字[2002]062号)
江苏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推迟收费等级评定的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黄埔花园住宅小区暂缓进行收费等级考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30元,高层住宅为0.4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宁价房字[1999]489号文件执行。你公司应在2003年1月31日前重新申报物业管理收费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