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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2]071号)


南京长江三角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金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多层住宅指导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等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
  3、负责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和环境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地下车库小汽车停车为200元(购车位者减半收取),小汽车地面停车位停车为120元;地下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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