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华顺苑01、02幢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二○○三年四月八日 宁价房核字[2003]第09号)
南京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华顺苑位于玄武区板仓村130号,总建筑面积32936㎡,其中一期01、02幢5707㎡,公共配套面积594.89㎡(自行车库),商品房面积5112.11㎡。
二、华顺苑01、02幢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3200元/㎡(按建筑面积)。由于你公司在房屋买卖契约中已经约定煤气费用由购房者另行承担,根据你公司申请的实际情况,同意煤气费用不计入房价成本,由购房者在售房价外另行承担。
三、住宅差价率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报我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