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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陵世纪花园碧华园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陵世纪花园碧华园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宁价房物字[2002]088号)


南京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金陵世纪花园碧华园小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非住宅用房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

  3、负责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和环境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地下车库小汽车停车为200元(购车位者减半收取);室内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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