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千禧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2]083号)
南京公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千禧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办公营业用房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等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
3、负责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和环境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