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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价局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预案》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价局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预案》的通知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宁价综[2003]121号)


各区、县物价局,本局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南京市物价局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立即遵照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预案

  为及时应对因非典型肺炎可能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市局成立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由钱平桃同志任组长,王秀洲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综合处、工价处、收费处、服价处、房产处、监测处、检查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直接领导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沟通,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相应对策措施、建议;各区、县物价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市区县上下联动、协同运作、反应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国家、省、市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市、区、县物价部门要明确职责,指定工作责任人,确保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预案落实到位。市局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如下:

  监测处: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对与防治非典型肺炎相关的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工作。负责人:杨根明,电话4824019;联系人:张学庆,电话4815703、4816560(传真)。

  工价、收费,服价处:负责与市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相关的主副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生产、供应及储备情况。负责人为各处室主要领导。

  综合处:负责拟定应对方案、相关政策措施和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负责人:陈仁斌,电话:4662035;联系人:邹江明,电话:4662037、4662038(传真)。
  检查分局:负责落实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情况的汇总、查处工作。负责人:刘国宝,电话:4662107;联系人:石振和,电话:4662130、4810998(传真)。

  上述责任部门应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提出的措施、方案要报分管局长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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