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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121”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121”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宁价费[2003]089号)
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121”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
鉴于你局“121”气象自动答询电话自1998年开通至今,已先后两次对服务台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更新,“本市天气预报”制作也由以前每天三次改为每小时一次,由于设备、人员的增加,加大了制作成本。经研究,同意对“121”本地天气预报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30元/分钟调整为0.40元/分钟,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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