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枫丹白露·清雅苑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宁价房核字[2003]03号)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枫丹白露·清雅苑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蟠中路地块项目,为长乐路西段拓宽工程补偿用地项目,规划建设2幢条式小高层住宅、1幢多层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1492㎡,其中作为可售住宅商品房面积为12468.99㎡,01、02幢负一层自行车库面积为1033.16㎡和煤气调压站面积为24㎡以及人防地下室作为公共配套面积。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41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并须报我局审核备案。
三、由于你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买卖双方已约定,管道煤气费用每户4000元由购房人在入住时另行缴纳,根据你公司申请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煤气建设费和工程费不计入房价成本,由购房人按契约补充协议的约定另行承担,但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4000元/户,超出部分由你公司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