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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燕语华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燕语华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宁价房核字[2002]第31号)


南京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燕语华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燕语华庭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48554㎡。一期总建筑面积25445㎡,商品房面积25445㎡;二期总建筑面积23109㎡,公共配套4343㎡(含地下车库),商品房面积18766㎡。
  二、一期住宅商品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3220元/㎡(按建筑面积,下同),二期住宅商品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4010元/㎡。
  三、住宅差价率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报我局审核。
  四、商品住宅销售时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价格之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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