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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成贤公寓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成贤公寓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宁价房物级字[2003]002号)


南京长发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贤公寓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性收费等级评定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成贤公寓(甲类高层住宅小区)评定为三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指导收费标准为小高层住宅0.80元,高层住宅1元,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非住宅用房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停车管理服务费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面停车位停车为120元,地下车库停车为180元(购车位者减半收取),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执行;有专人看管的封闭式共用车库,自行车为4元,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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