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山陵门票价格的批复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宁价服[2003]038号)
中山陵园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中山陵门票价格的请示》(中陵字[2002]3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江苏省物价局委托,我局于2002年11月28日举行价格听证会,对中山陵园管理局提出的“中山陵门票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出席会议的21名听证代表认为,近两年来,中山陵园管理局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风景区的建设、文物的保护和环境的整治,使风景区有了较为显著的变化,与会的听证代表一致同意中山陵的调价方案。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旅游倍增计划,增强风景区的发展后劲,经省物价局同意,报市政府批准,中山陵门票价格由现行的25元/人次调整为40元/人次,自二○○三年二月八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