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南湖公园项目的公告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宁拆公字[2003]87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03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南湖公园
拆迁范围:建邺区:水西门外大街107号(1-3单元)、109号(1-3单元);莫愁新村1号至4号;西街头109号-1;南湖边5号、15号、26号、27号、28号、28号-1(1-5单元)、28号-3(1-2单元)、72号、73号、74号、78号至83号;长虹路131号;南湖东路24号(具体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3-8-28-200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