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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二、三级住宿收费标准,可在市定二、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 南京市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住宿等级收费标准

┌──┬─────────────────────┬───────────────────────┐
│类别│等级标准                 │       收费标准(生/学期)      │
│  │                     ├───────┬───────┬───────┤
│  │                     │ 公办中小学 │ 民办中小学 │ 中专学校  │
├──┼─────────────────────┼───────┼───────┼───────┤
│  │1、生均建筑面积达到6平方米,每间宿舍4人│       │       │       │
│  │以下(含4人);             │       │       │       │
│  │2、每间宿舍须设独立卫生间,提供热水冲淋;│       │       │       │
│  │3、每间宿舍配有空调;          │       │       │       │
│一级│4、每人配备放日常用品及行李的橱柜,每间宿│250-300 │450-600 │400-500 │
│  │舍须有可以凉晒衣物的阳台;        │       │       │       │
│  │5、宿舍的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有专│       │       │       │
│  │人管理宿舍的安全保卫及收发等工作,小学须配│       │       │       │
│  │有生活教师负责学生课余时间的学习和生活; │       │       │       │
│  │6、每月应定期为学生清洗床单、被褥;   │       │       │       │
├──┼─────────────────────┼───────┼───────┼───────┤
│  │1、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平方米,每间宿舍5- │       │       │       │
│  │6人;                  │       │       │       │
│  │2、每间宿舍须设独立卫生间,学校集中提供热│       │       │       │
│  │水冲淋;                 │       │       │       │
│二级│3、每间宿舍配有电风扇;         │180-250 │350-450 │300-400 │
│  │4、每人配备放日常用品及行李的橱柜,每间宿│       │       │       │
│  │舍须有可以凉晒衣物的阳台;        │       │       │       │
│  │5、宿舍的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有专│       │       │       │
│  │人管理宿舍的安全保卫及收发等工作,小学须配│       │       │       │
│  │有生活教师负责学生课余时间的学习和生活; │       │       │       │
├──┼─────────────────────┼───────┼───────┼───────┤
│  │1、生均建筑面积达到4平方米,每间宿舍7- │       │       │       │
│  │8人;                  │       │       │       │
│  │2、每层宿舍须配有卫生间、盥洗问,学校集中│       │       │       │
│  │提供热水冲淋;              │       │       │       │
│三级│3、每间宿舍配有电风扇;         │140-180 │250-350 │200-300 │
│  │4、每人配备放日常用品及行李的橱柜,学校须│       │       │       │
│  │提供集中凉晒衣物的场地;         │       │       │       │
│  │5、宿舍的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有专│       │       │       │
│  │人管理宿舍的安全保卫及收发等工作,小学须配│       │       │       │
│  │有生活教师负责学生课余时间的学习和生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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