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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营苑东村”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营苑东村”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二年九月三日 宁价房核字[2002]22号)


南京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营苑东村住宅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营苑东村住宅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61㎡,其中配套用房面积为190㎡。
  二、住宅商品房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24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确定,并须报我局审核备案。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另行加价收取其他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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