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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妇女职业介绍所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妇女职业介绍所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宁价费[2002]366号)


市妇女职业介绍所:

  你所申请职业介绍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职业介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我市现行职业介绍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对你所职业介绍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核定如下:

  一、向个人收取部分:

  1、求职登记费5元/人·次。

  2、介绍成功服务费:(1)介绍本地劳动力在本地就业10元/人·次;(2)介绍劳动力跨市、县就业30元/人·次;(3)介绍家庭用工10元/人·次(包括家教、保姆、钟点工)。

  二、向用人单位(户主)收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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