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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电大珍珠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电大珍珠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宁价费[2002]343号)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南京市电大珍珠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9]202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现对珍珠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1、34.78㎡的8人间和24.5㎡的6人间9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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