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被拆迁困难户2002年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被拆迁困难户2002年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
(二○○二年七月八日 宁价房[2002]214号、宁房拆[2002]182号)


各区物价局、房产局、拆迁安置办公室、房改办、各开发公司:

  为了解决当前部分被拆迁户购房困难的问题,根据《关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实施意见》和《被拆迁困难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被拆迁困难户2002年度购买经济选用住房价格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7月8日起执行。本标准调整以前,均按此标准执行。

  被拆迁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

  一、被拆迁困难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

  二、根据获得货币补偿款10万元以下(含)的数额和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确定售价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
│      套型面积│40平方米左右│50平方米左右│65平方米左右│
│ 单价(元/平方米)│       │       │       │
│拆迁补偿款     │       │       │       │
├──────────┼───────┼───────┼───────┤
│5万元(含,下同) │成本价    │成本价    │成本价+50 │
├──────────┼───────┼───────┼───────┤
│5万元以上至6万元 │成本价+50 │成本价+60 │成本价+70 │
├──────────┼───────┼───────┼───────┤
│6万元以上至7万元 │成本价+100│成本价+120│成本价+140│
├──────────┼───────┼───────┼───────┤
│7万元以上至8万元 │成本价+150│成本价+180│成本价+210│
├──────────┼───────┼───────┼───────┤
│8万元以上至9万元 │成本价+200│成本价+240│成本价+280│
├──────────┼───────┼───────┼───────┤
│9万元以上至10万元│成本价+250│成本价+300│成本价+350│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