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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四季阳光花园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四季阳光花园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三月一日 宁价房核字[2004]第07号)


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四季阳光花园项目位于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21号,A、B地块住宅小区部分总建筑面积为55700.35㎡,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46383.88㎡,作为公共配套的地下汽车、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等附属用房面积为9316.47㎡。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47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率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为零”的原则确定。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收取未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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