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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黄家圩8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01―05幢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黄家圩8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01-05幢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宁价房核字[2004]34号)


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金基翠城”01-05幢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黄家圩8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01-05幢住宅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28086.57㎡,不含地下室部分面积。地下室部分面积的建设费用未分摊进入住宅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35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按该项目01-05幢住宅楼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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