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万科“光明城市”一期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宁价房核字[2004]20号)
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光明城市一期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万科“光明城市”一期07栋-10栋住宅楼及商业用房,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70722㎡。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52500㎡,商业用房面积为4380㎡,地下车库面积为10500㎡,计67380㎡。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地下室面积为3132㎡,配电房面积为210㎡,计3342㎡,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626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该项目一期07幢至10幢楼之间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