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奥体新城二期木樨园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宁价房核字[2004]第38号)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奥体新城木樨园商品房价格的请示》(宁奥建办字[2004]2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奥体新城二期木樨园总建筑面积为83893.7㎡,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53061.26㎡,营业用房面积为5776.76㎡,地下汽车库和储藏室面积为15860㎡,计74698.02㎡。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地下室(设备用房)面积为4146.16㎡,架空层面积为4889.53㎡,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160㎡,计9195.69㎡,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住宅商品房成本。
二、奥体新城二期木樨园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42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环境差价按整个项目的价格调节,加减代数和为零。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