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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山陵风景区各景点导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山陵风景区各景点导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 宁价服字[1999]442号)


中山陵园管理局:
  你局中陵字[99]95号《关于规范中山陵园景区各景点导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鉴于你局为了杜绝并制止景区内非法导游活动,提高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拟在中山陵、明孝陵景区、灵谷公园内开设导游服务项目。经研究,现将导游服务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10人以内 30元/次
  2、11-20人 35元/次
  3、21-30人 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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