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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回民公墓部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回民公墓部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宁价服字[1999]180号)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宁民宗发[1999]10号《关于调整回民公墓部分收费标准的函》悉。鉴于你局为加强公墓管理,依据墓区内地势、朝向、地质的不同,对马诚山回民公墓实行分区位管理,经研究,现对马诚山回民公墓部分收费批复如下:
  一、墓园建设费:100元/穴
  二、墓穴收费:甲级墓区2000元/穴,乙级墓区1500/穴,丙级墓区1000元/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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