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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大学公安学院警训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警训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发布日期:2012年8月7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7日)废止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大学公安学院警训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皖价费[2004]381号)


安徽大学公安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我院警训楼收费标准的请示》(公院[200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47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费[2003]243号)等规定,核定你院警训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套间每人每天180元;2、标准间每人每天50元;3、普通(三人)间每人每天30元。4、普通(四人)间每人每天20元。

  二、以上住宿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安系统内部参加培训的住宿人员。在校学生住宿费标准仍执行大中专院校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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