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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应急移动发电车保障供电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应急移动发电车保障供电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宁价服[2001]313号)
南京供电局:
你局《关于应急移动发电车实行有偿保障供电的请示》(宁供电营[2001]433号)收悉。为了更好地保障供电,保证对各类生产经营、商业营运活动不间断供电,弥补应急移动发电成本,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自愿要求使用应急移动发电车的单位实行有偿保障供电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一小时(540kw容量)8500元,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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