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山陵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山陵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宁价服字[1999]022号)


中山陵园管理局:
  你局中陵字[98]160号《关于调整灵谷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及中陵字[98]161号《关于调整孙中山纪念馆门票价格的请示》悉。鉴于你局近年来投入资金对灵谷公园的景点与环境进行建设和整治,对园内的无梁殿和谭墓等文物加强了维护;对孙中山纪念馆进行了改造,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表现手法,生动再现了孙中山先生伟大的一生。为促进中山陵风景区的发展,增强风景区的建设后劲,经研究决定:
  一、灵谷公园(含无梁殿腊像馆、灵谷塔)门票价格由每人次5元调整为每人次10元。
  二、孙中山纪念馆(含中山书院)门票价格由每人次4元调整为每人次5元。
  三、为方便游客游览中山陵风景区,减轻游客的负担你局在本次调整门票价格的同时,向游客发售风景区优惠年票,年票价格为每人每年40元,游客可凭年票在当年不限次数游览风景区内各景点(游乐设施除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