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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的通知

  一、成本构成
  (一)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
  3、临时用地管理费
  4、土地登记费
  5、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6、土地用途变更费
  7、耕地开垦费
  8、土地复垦费
  9、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10、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1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12、房屋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1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1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15、城市公企单位搬迁补偿费用
  16、其他费用
  17、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冲减开发成本
  18、拆迁安置中的差价收益冲减开发成本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二)前期工程费
  1、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2、利用城建档案资料服务费
  3、城市道路占用费
  4、城市道路挖掘补偿费
  5、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6、工程勘察测绘费用
  7、工程设计费用
  8、三通一平费用(通电、通水、通路、土地平整)
  9、其他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前期工程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前期工程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材料差价)
  l、桩机工程费用
  2、土建工程费用
  3、水电安装工程费用
  4、室外附属工程费用
  5、其他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四)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
  列入项目规划图、规划要点,列入建筑安装施工图预算项目,与主体房屋相配套的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计算公式:
  单体造价(元/㎡)=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总额÷房屋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单位面积的费用(元/㎡)=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总额÷商品房面积
  (五)公共基础设施费
  开发项目内直接为商品房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照明、绿化、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费用。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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