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北京“奥运会”期间,加强对上行、下行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外围环境。
第三时段(第三战役,9月1日至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生产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市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铁路、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将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充分掌握旅游时段游客高峰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3、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防止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四时段(第四战役,10月16日至12月31日):四季度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因此,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组织与分工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级政府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