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组织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和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和非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4、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开工初期的安全检查,防止基础施工阶段各类坍塌事故发生;加强尾矿库,特别是危、险、病尾矿库的安全检查,防止土壤解冻发生垮坝事故。
第二时段(第二战役,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易由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我市已经排查出和此时段排查出的病险水库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来临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务必要加强监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全面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煤矿、非煤矿、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5、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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