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南京市部分成品油零售价格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南京市部分成品油零售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宁价工字[1999]571号)


各区、县物价局,市石油总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工[1999]436号《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价格的紧急通知》规定,现将我市部分成品油零售价格明确如下:
  90#无铅汽油(标准品) 2.23元/升
  70#无铅汽油 2.07元/升
  93#无铅汽油 2.39元/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