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紫竹林1号和黑龙江路26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八月九日 宁价房物字[2001]069号)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紫竹林1号和黑龙江路26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紫竹林1号01-04幢住宅为0.25元,紫竹林1号05-06幢和黑龙江路26号住宅为0.35元,营业用房为0.45元。公共服务的内容以双方签定的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二、区域内小汽车路面划线停车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20元/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