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人和佳园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八月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1]066号)
南京人和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人和佳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4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及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监控设施的操作值守;公共设备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地下停车库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为200元(购买车位的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