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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福山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福山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宁价房物字[2001]056号)


南京博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福山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25元,门面房为0.5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及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备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辆每月计,地下车库停车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为200元;小汽车路面划定区位停车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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