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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铁路中心医院新大楼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铁路中心医院新大楼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宁价房物字[2001]040号)


南京铁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铁路中心医院新大楼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元。因十五楼空调系统自成体系,收费标准可在20%幅度内上浮。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大厦公共楼梯、走道、门厅、电梯间等公共部位和外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污水池的定期清理,外墙的定期清洗等。
  2、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大厦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消防监控。
  3、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电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监控、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大厦的绿化美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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