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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与时俱进 扎实工作 实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二是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实行集中审理,保证办案质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技术性和专业性强。为适应WTO规则法制统一原则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省高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市法院的成功经验,于2001年7月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范围和级别管辖等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01]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中级法院为第一审法院,省高院为二审法院,并要求各中院将原来由民庭、经济庭分别受理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统一由一个民事审判庭审理,并要求设立专门的合议庭。这一规定从2001年8月1日起施行后,大多数中院进行了的贯彻,对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浙江省是经济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文化底蕴较厚,这对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良好的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由于过去省高院没有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故对各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导不力,致使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缓慢,既滞后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也滞后于法院的其他各项审判工作,在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影响不大。2001年上半年,省高院经二庭对全省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调查,对我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分布情况、审判组织和法官队伍结构等方面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今年7月中旬,省高院民三庭对2001年8月1日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后各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形成了调研报告。杭州等中级法院,也注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四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是搞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关键。有关中院在机构改革中,能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目前我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约5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6%,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的24人,且绝大多数都年富力强。为加强业务培训,省高院和杭州、温州中院今年上半年分别派员到国家法官学院进行知识产权审判新领域的短期业务培训,省高院民三庭还派两名同志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WTO规则。今年下半年,全省还将选派7名法官赴瑞士进行WTO高级法律人才培训班学习。同时,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业务交流,2001年10月,省高院经二庭组织5名法官到北京的5家法院学习交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今年8月,省高院民三庭和杭州中院经一庭举行座谈会,共同探讨专利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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