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的讲话--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 努力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2年11月7日)
同志们:
今年10月15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佛山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颁奖会。
在这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作了题为《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法律,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讲话。这个讲话首先指明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同时,也紧密联系审判实践,阐述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一些急需明确的业务问题。听了这个讲话,与会同志都感到深受鼓舞,很有启发,认为这个讲话为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对我们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更加准确地适用法律、继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进一步做好调研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市法院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曹建明副院长的重要讲话,动员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圆满完成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努力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在佛山会议上,最高法院正式公布了审理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两个司法解释。这两个新的司法解释,以及近年来最高法院制定的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是我们统一执法、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水平的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为此,今天我们邀请了最高法院民三庭的蒋志培庭长,为我们具体讲授这两个司法解释,这也是最高法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家要利用好这次学习机会,力争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制定精神和基本内容有一个深入的了解。
佛山会议的另一项重要议程是对在全国法院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研评活动中获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在最高法院的关怀指导下,我市三级法院共有6篇裁判文书获奖,是获奖最多的地区之一。其中,我市第一中院李燕蓉同志撰写的裁判文书还荣获了一等奖。最高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要学习获奖同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精神,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狠抓司法文书改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在此,我也代表市高级法院,向获奖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希望获奖同志再接再厉,也希望同志们向他们学习,以这次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为契机,使我市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同志们,近年来,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去年10月,我市召开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我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处于一个更加规范、稳定,同时向纵深发展的阶段。一年多来的审判实践证明,我们对当前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定位是客观的。
今年初,市高级法院召开了部署全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点会议,会后,各级法院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使全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