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曹后村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八月三日 宁价房物字[2000]055号)
南京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申请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曹后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1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公共楼梯、走道、区内道路、绿化带及公共场地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楼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备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辆每月计算,自行车为3元,助力车为8元,摩托车、三轮车为10元,马自达为12元,汽车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