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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08〕84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08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开始至30日结束。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8日),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组织机构
  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明确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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