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供电局电力调度大楼等生产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七月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0]050号)
南京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南京供电局中山路251号各生产调度大楼、丰富路教育大楼、栖霞、城南、江北等分局大楼生产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