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华御大厦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8号)
白下区高层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华御大厦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为0.30元,营业用房为1.50元,办公用房为2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楼内公共楼梯、走道、门厅、电梯间、公共卫生间和门前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制,负责楼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消防监控。
3、负责楼内公共设备设施(含电梯、水泵、供配电、消防、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绿化管理等。
三、公共水电费用应按规定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