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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亚苑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亚苑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一月十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3号)


南京斯亚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亚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为0.20元,非住宅为0.5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持管理等。
  三、公共水电费按规定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四、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轻摩为15元,小汽车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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