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两级管理网格的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办公经费、各项待遇以及工作装备和设施;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6、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设立辖区内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
2、负责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
3、为“两网”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
4、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
5、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6、协助、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四)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反映、传递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检举、投诉;
3、采集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并以网格为单位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
4、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5、协助、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07年10月底前)。摸清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量等情况,协调落实“两网”管理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二)试点阶段(2007年10月底前)。在沙河口区和庄河市进行“两网”管理工作试点,2007年10月份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
(三)全市推进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底)。2007年底前,全市街道(乡镇)网格管理覆盖面达到90%,完成辖区内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采集;60%以上的街道(乡镇)与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信息联网。2008年完成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力争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开展工作,确保“两网”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人员。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进行与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的协调,落实“两网”管理工作中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