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晨国际大厦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宁价房物字[2000]005号)
南京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晨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晨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大厦公共楼梯、走道,门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水房等公共部位和外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冰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墙的定期清洗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制,负责大厦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监控。
3、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电梯、中央空调、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监控、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大厦的绿化美化等。
三、公共水电费、供暖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